商業週刊

對於募款的說法:

7/11商周事後發佈聲明「未針對個案報導募款」。

募款項目包括:

1.兒童生命劇DVD 2.《水蜜桃阿嬤》紀實片DVD 3.《水蜜桃阿嬤》繪本。

4. 兒童劇團巡迴演出十場

 

楊立州

對於捐助教育基金的說法:

7/4晚上製片與阿嬤的女兒聯繫上,她說「導演根本就沒有承諾教育基金的事,導演根本就不知道啊,這個事太離譜了…。」

晚上也收到小孩從高雄傳來的安慰簡訊「…阿婆也對這篇報導完全不知情…也希望導演不要難過」

 

對於拍片的說法:

7/5(公開信)紀實片是一個委託製作案,關於商周募款的方式及使用,我無法承諾也無權承諾。

 

對阿嬤一家人後續的看法:

7/5(公開信)拍出一部動人影片,就是幫阿嬤賣水蜜桃的最佳助力。

7/5(公開信)平靜的生活是阿嬤需要的,請大家別再打擾阿嬤了!

 

高金素梅

對商周:

一、7/2認為商周不應該將水蜜桃阿嬤的問題單純以”情緒輔導”方面來看,而是應該著重「部落結構性問題」以及實質上的經濟問題。

二、7/4以公益之名行商業之實。以阿嬤感人的故事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企業形象,卻未能真正落實公益,幫助阿嬤一家。

三、7/4質疑負責募款以及《水蜜桃阿嬤》繪本創作的郝廣才,左手向人募款;右手以款項購買自己產品,有自肥嫌疑。

四、7/11質疑商業週刊捐款帳目含糊,資訊不完全公開。

五、7/11痛批商業週刊在水蜜桃阿嬷的網站上放置募捐網站,誤導讀者相信捐款可以直接幫助水蜜桃阿嬤一家人。

六、7/11繪製《水蜜桃阿嬤》並未支付版權費。

 

對楊力州:

一、7/4質疑楊力州導演承諾捐款教育基金卻未落實。

 

評論:

    《商業週刊》在拍攝紀錄片之前,曾與阿嬤簽署一份同意書,但因阿嬤不識字所以由女兒當代表看同意書。事後,《商業週刊》也並未將同意書複寄一分交給阿嬤。商週僅告知阿嬤拍攝此紀錄片後,水蜜桃會變得很好賣;但並未告知這份紀錄片將用於募款防治自殺的生命教育教材,也沒有告知阿嬤將以「水蜜桃阿嬤」的名義出版繪本、成立部落格。商業週刊在這些部分的處理態度,難道可以用:「很多細節沒有考量清楚。」這樣簡單的字眼帶過嗎?

    楊力州導演受《商業週刊》委託拍攝這個紀錄片,希望藉由拍攝這部紀錄片了解這一家人自殺的原因,但拍攝完後仍無法解開這生命中最幽微難解的秘密。然而他卻帶給我們另一番體悟,那就是「勿為逝者傷悲,請為生者流淚」。活下來的人,在楊力州導演的眼裡才是最辛苦的人。在漫長的半年拍攝過程中他們看見活下來的人是如何被逝去的人影響,整個攝影團隊與阿嬤一家人培養出深厚的感情。他們能做的不多,但他們堅信:「拍出一部動人影片,就是幫阿嬤賣水蜜桃的最佳助力。」

    之後,立委高金素梅質疑楊力州導演承諾要為阿嬤募集教育基金至今仍未落實。阿嬤一家跳出來為導演澄清,導演對於整件事的發展感到失望,不希望這些糾紛再繼續影響阿嬤一家人平靜的生活,於是決定放棄拍攝續集的意願。

    立委高金素梅也對《商業週刊》提出幾點質疑,第一不管是版權或是募款的部分都沒有跟阿嬤交代清楚。第二募款資訊不全,有誤導民眾以及濫用款項的嫌疑。第三藉阿嬤的故事做公益但是卻沒有任何實質上幫助阿嬤的回饋機制,利益完全由城邦旗下吸收。對於這些指控,商週總編輯王文靜及發行人金惟純在12號出面道歉,承認募款過程有瑕疵,並願意另外捐出200萬元做為阿嬤一家人的教育基金。

    面對這一整件事,可以感覺得出來,《商業週刊》在處理整個企畫的時候,疏忽或是刻意隱瞞了許多細節,不論是對阿嬤或是對社會大眾。若不是立委高金素梅跳出來為阿嬤一家人發聲,或許這一整件事最後的確就變成商業週刊提升品牌形象的最佳廣告。或許《商業週刊》的初心是好的,然而當公益扯上商業時,難免惹來不單純的聯想,在處理過程中更應留意細節問題。

    高金素梅對於楊力州導演的指控,高金素梅特別強調是阿嬤親口告訴她的;然而後來阿嬤為導演出面澄清,可見得這部分是捏造不實的。可以理解高金素梅希望為阿嬤一家人多謀些福利和幫助的想法,但是,為此捏造不實的這種做法卻是不可取的。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class217 的頭像
class217

class217

class2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