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導的存在,是為了揭發一般採訪手法與程序下所無法呈現的弊案真相,因此記者往往需承受極大風險進行偷拍、隱藏記者身分等非常性做法以求達成採訪蒐證目的。本文作者林照真說到 “記者太道德將無法做好他們的調查工作” 這樣的想法深植在不少人心中,《每日新聞》報社編輯渡邊雅春更認為:「就算這樣是『偷拍』,為了公共性也必須犧牲」。然而,這並不代表此一手法得以無限上綱;「獅子飲食」超級市場一案,美國廣播公司的兩名記者應徵進入超級市場並得以拍攝此家超級市場回收過期食物再上架販賣的惡行惡狀,揭發種種欺瞞消費者行為。這個偷拍採訪內容一樣涉及公共利益,兩名記者卻在超商提告之下敗訴;由此案例可知,雖然調查報導有其存在必要與正當性,卻同時不代表記者不需承擔所有採訪過程與手法帶來的法律問題。
隨著媒體與大眾追求越來越煽色腥的畫面與故事,隱藏式攝影機在今日竟逐漸由調查報導的 “輔助工具”轉為調查報導的 “代名詞”;透過隱藏式攝影機的角度,會畫面中的人物看起來都像是罪犯,這樣的特質在今日便被部分媒體用以爲新聞 “增色”,以調查報導之名,行偷拍求畫面之實。關於這樣的陋習,自由攝影工作者艾瑞克‧隆格巴迪力申:「調查報導是由內容來決定,與是否使用隱藏式攝影機無關」。 “偷拍”不僅僅涉及法律問題,也常常與道德倫理與愛國主義產生衝突。若是記者在進行採訪時,並未告知對象而使用隱藏式攝影機,即使能夠藉此獲取更真實的內容與反應,卻剝奪了受訪者自我保護的權利,因此在新聞倫理的前提下,未知會受訪者便進行拍攝其實已違反新聞採訪原則。韓國文化電視台的〈黃禹錫科學造假〉揭露了黃禹錫論文造假等不當科學倫理,遺憾的是,即使報導內容千真萬確,也避免科學歷史上寫下錯誤的篇章,卻成為韓國眾矢之的。韓國民眾對黃禹錫的期待,使他們難以承受、接受這樣具衝擊性的事實,由此案例,更大大彰顯了調查報導所需承受的風險與壓力---即使呈現事實,也不見得能得到認同。此外,由於「PD手冊」記者在採訪過程中欺騙受訪者,違背新聞採訪原則,在事件後不得不出面致歉,也模糊了這個重大的新聞報導事件。這個案例同時提醒了記者,即使達成新聞使命、只要出現新聞倫理爭議,便可能導致種種努力付之一炬。
林照真最後提及另一種倫理爭議---金錢介入;在金錢問題上,不可避免的又回到了新聞採訪的大原則---需與公共利益有關。在這麼複雜的社會,也許金錢宇資訊的利益交換的確能夠掌握其他管道無法觸及之地,但也難以避免假消息的充斥。我認為,對記者而言,如何從中取捨並同時顧及倫理的拿捏,與報導的事件本身同等重要,也同樣需要學習、經驗的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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