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新聞」整個問題又回到了搶收視率的問題,媒體認為獨家會有收視率,而且越是人們想看的,越是有造假的必要,比如說「瀝青鴨事件」,這種社會民生問題,是家庭主婦一定會關心的,社會也會針對這種危害身體健康的事件進行討論,勢必有更多的收視也可以花更多的時間來報導。但是這種造假新聞一定會危害到某些人的利益,像是日本的〈石器發掘〉,大家滿心期待,在日本或是其他歷史研究將會有重大突破,但是卻是一個捏造出來的消息,這會使大家失望。其實「造假新聞」的內容大多符合人民會〝想看〞的心理狀態,更會想要鎖定追蹤這些事件,比如前一陣子火紅的「水蜜桃阿嬤」,很多人會去關心這種家庭故事,啟發大家的善心,但利用人民這種心理反應,但其實是一個假新聞的話,是一種欺瞞的行為,這牽涉到記者的倫理問題。
    有了「造假新聞」就會有著手調查的「踢爆新聞」,社會大眾內心的天枰會是偏重於「造假新聞」,因為那正是符合他們內心的事件,踢爆新聞根本是打破他們內心的憤慨或是被激發的善心,大部分的人根本很難接受自己〝被騙了〞,他們寧願活在謊言下,像是日本的〈石器發掘捏造〉被新聞媒體揭露出來之後,日本人所關注的考古卻是一場捏造出來的謊言,應該都會傻眼吧?揭露這種假新聞固然是必要的,尤其當他危害到人的利益時,更是一定要去揭發它,比如超級市場的食物不新鮮等等,消費者往往不清楚真相,大家一窩蜂的只知道往便宜、或者是對他們有利益的地方去,但是假如有記者出來將這件是揭露,其結果對大眾是「良善」的,只是在揭露的過程卻是辛苦且必須冒險的。
    「偷拍」應該要下一個定義,如果只是狗仔隊為了有更辛辣的消息,那就的是偷拍,基於人民大眾的利益來說,使用隱藏式攝影機來拍這攝過程我認為就像是警察持搜索票可以翻遍你家的那種感覺,文章中說到新聞媒體使用了,「恐嚇、利誘、欺瞞」的手段,比如說應徵員工而實質上進行偷拍,那我覺得就違反了新聞倫理,雖然這種方式可以更快、更準確的得到消息。事實上真的要得到一個真相調查,必須費下一番苦心,可能記者要踢爆〈黃禹錫科學造假〉的事件,記者必須有很深厚的科學知識,才能從中發現蛛絲馬跡,但這實在太慢、太難了。
    我覺得偷拍必須建立在維護公眾利益,但是手法必須是正大光明,雖然很矛盾,舉例來說:美國超級市場食品不新鮮的事件,不能使用欺騙(應徵屠夫)的手法,而是應該去從食物化驗,或者是偷拍內部人員回收舊食品等等,既然敵暗我們也必須站在同樣的地位,而不是敵明(欺騙潛入)我暗(真偷拍)的方式。以倫理的角度來說,「造假新聞」一定是不容許的,但是我認為為了社會大眾「偷拍」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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